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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2026年第1期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及排放管控培训班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6-09-23

各有关单位: 

为深入贯彻《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实施办法》要求,聚焦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(VOCs)污染治理能力提升,规范排污单位排污与依法纳税行为,按照培训工作安排,我中心定于1014日至16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举办2026年第1期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及排放管控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培训安排

(一)培训时间和地点

1.报到时间:101414:00至20:00

2.培训时间:1015

3.培训地点:金圆大厦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3号

(二)培训内容

1.《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实施办法》解析

2.石化化工、钢铁焦化、汽车制造、制药、农药行业VOCs政策合规、管控与源项排放特征解析(详见附件)。

(三)培训对象

环境管理人员、排污企业环保相关负责人等。

(四)培训报名

1.自愿报名参加。2026922日开通报名系统,拟报名人员请关注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微信公众号,进入环评培训或直接扫描通知下面的二维码(附后),填写手机号获取验证码的形式进行报名。

2.后填写或确认报名人员相应信息,请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是否完整、真实、准确,以便于开具培训费发票及制作培训证书。培训费发票统一开具电子发票(增值税专用发票),并发送至报名时所填写的邮箱。

3.本次培训不再另行公布名单,报名成功后,可在微信报名系统“我的报名”中查询到报名成功的培训班。

(五)有关费用

1.培训费:2000/人。可通过汇款、支付宝的方式进行缴费。确认报名成功后请于1014日前完成缴费及发票信息验证。具体信息如下:

1)汇款账号

户名: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

账号:320756012125

开户行:中国银行北京市奥运村支行

2)支付宝二维码

汇款时,请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培训班+姓名”。

2.培训期间住宿费用自理。

二、相关事项

(一)需住宿的学员请提前联系酒店预订房间。

(二)培训结束后,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发放培训证书。

三、联系人

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 李忠华

 13601356106

金圆大厦  杨丽敏

 话:15027789058


附件:课程安排

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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